根据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北省高等学校省级“专业综合改革试点”项目建设名单的通知》(冀教高〔2012〕53号),公司财政学、光信息科学与技术、新闻学、化学、汉语言文学、生物科学、法学、教育学、药学、金融学十个本科专业被河北省教育厅批准为201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“专业综合改革试点”项目。结合“十二五”期间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规划,开展高等学校“专业综合改革试点”项目建设,是学校优化专业结构,加强专业内涵建设,创新人才培养模式,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举措。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项目实际建设,努力通过项目建设推进公司产品改革,提高公司产品质量。
教 务 处
二○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